1月23日,河南郑州发生一起城管“撤梯案”,导致施工人员在用绳索下楼时不慎坠亡。 2月1日,参与协调此案件的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执法人员“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这个人”。(2月4日 央广网)
“撤梯案新闻发言人”李自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边多次强调自己不在现场,不了解当时的情况,一边强调执法人员撤走梯子是有原因的,是“迫不得已”,工人死亡是因为自己没有危险和安全意识。这位“新闻发言人”的话听上去似乎句句在理,却也句句透着冷血,透着寒意。固然,死者的危险意识有点淡薄,但这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源在于执法人员粗暴、冷漠,不把人命放在眼里。
在“新闻发言人”冷血的回应之余,眼尖的网友又发现,该“发言人”在回应记者提问时手里夹着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正襟危坐、义正词严、侃侃而谈,而其身后的白色墙壁上,则赫然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虽然视频中这一幕仅有短短的10秒钟,但这荒诞而又讽刺的画面让人“看完更气愤”。201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要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在办公室里,面对记者、面对镜头、面对全国观众,态度傲慢地代表当地官方回应舆论热点问题,背靠“禁止吸烟”标识吞云吐雾。透过这副烟雾缭绕的画面,我们似乎看到当地真实的政治生态:乌烟瘴气。管中窥豹,有怎么样的上级就会有怎么样的下级,有怎么样的工作环境就会培养出怎么样的工作人员,有怎么样的工作人员就会有怎么样的工作方式。上级领导不顾及自身形象,不顾及全国人民的感受,“近墨者黑”,难怪下级在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漠视生命,把撤梯子看成理所当然的工作方式,把死亡的责任推给死者甚至文印店老板。
很多时候,一起案件不仅能反映出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同时更能反映出当事人的本来面目。2008年12月,细心的网友发现,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手里的一根烟,竟是“九五至尊”的“天价烟”,随后网友还“人肉”出他的多项“政绩”:多款“天价表”、5年受贿25次达到上百万元;2012年,延安发生一起导致36人死亡的车祸,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到达现场,他面带微笑,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经过网友们不经意地深挖,又挖出一个“表哥”。而“郑州撤梯案”中“新闻发言人”手里的一根烟,是否也藏有惊天大秘密?但愿这根烟仅仅是因为李副主任多日来面对舆论压力时,不自觉地放松一下自己而已。
不管是因为习惯使然,还是偶尔放松,上级政府都应抓住“一根烟”的机会,好好整顿郑州当地的政治环境,还人民一个官民和谐的生活环境。当然了,经历过舆论浪潮洗礼的“撤梯案”,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能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地审理,给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给法律和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才是至关重要的。